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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金贸然转定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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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 19: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的挺后悔自己高中没好好学习,自己曾是湖北八校之一的学生,毕业之后看着自己的同学不是985就是211,也许当时可能觉得没啥差距,但是真就一本管学习,二本管纪律,三本管卫生,985大学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以及教育资源,真的不是二本,三本可以比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学习,我个大学生看个这个,快感动死了。
看过楼君文章的人应该都对认筹金有所了解了,购房者在认筹买房时,一般都是要先交一定的认筹金,而认筹金一般可抵消部分的定金,但它不会自动转成购房定金,在自愿条件下,这一操作过程还需经过双方重新进行书面确认,不会未经购房者同意自动转成定金。而定金退还是有条件的,不可能无条件退款,所以购房者在将认筹金转为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多加考虑。

在这里大家要先了解定金和认筹金的概念,他们是不对等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关于定金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

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重点提示:购房者在购房时尽量不要缴纳认筹金,如果售楼部强制要求缴纳否则不给购房的,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万事以和为贵,如果实在没办法一定要缴纳认筹金的,一定要仔细阅读缴纳认筹金的合同,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和记录,以备后来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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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24岁还在读大三的老阿姨,给大家一个忠告,一定一定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你只有真正经历过了,才知道没有学历,你甚至连一个机会都得不到。我现在专升本上了大学,在我专科实习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特别优秀,基础很扎实,带他的老师也很喜欢他,但就因为他是专科毕业,最终没能留在那里。而且考研,有很多学校是明确专硕不收专升本学生的(就我的专业来说),只能考学硕。没有一个本科学历真的很难,尤其是在我们都是普通人的情况下。即使你现在很迷茫,但你也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这样后来你希望改变,也比由专科挣扎轻松得多。大家现在都还很年轻,珍惜你们现在无尽的可能性,我已经因为自己的选择,失去了很多机会。以我为鉴,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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