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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中介将有信用“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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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 18: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的挺后悔自己高中没好好学习,自己曾是湖北八校之一的学生,毕业之后看着自己的同学不是985就是211,也许当时可能觉得没啥差距,但是真就一本管学习,二本管纪律,三本管卫生,985大学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以及教育资源,真的不是二本,三本可以比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学习,我个大学生看个这个,快感动死了。
记者昨日从住建委获悉,《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制定完成并发布。依照《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将有信用“身份证”。从业人员在提供中介服务时佩戴本人的信用信息卡,市民扫码即可获得中介或机构的信用信息。

机构及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

《规定》要求,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该信用档案根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经营、服务行为,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情况、社会监督等信息形成。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向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从业人员等资料。

《规定》要求,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信用信息卡。机构信用信息卡记载机构名称、经营地址、二维码等信息;人员信用信息卡记载人员名称、照片、从业机构名称、二维码等信息。

市民可以通过扫描信用信息卡上的二维码查询机构或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固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机构信用信息卡,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佩戴本人的信用信息卡。

另一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可以通过媒体、网络、中介服务机构店铺等多种途径,方便市民查询。

严重失信将入“黑名单”

《规定》中还提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失信行为警示制度,将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对于严重失信或者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中介机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同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将房地产中介信用网络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实时交换至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开放给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银行、社会组织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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