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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房产咨询:付清房款但房产查封被拍卖 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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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5: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的挺后悔自己高中没好好学习,自己曾是湖北八校之一的学生,毕业之后看着自己的同学不是985就是211,也许当时可能觉得没啥差距,但是真就一本管学习,二本管纪律,三本管卫生,985大学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以及教育资源,真的不是二本,三本可以比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学习,我个大学生看个这个,快感动死了。
泉州房产网:购买二手房未及时过户,房子却成为执行案件的标的物,购房者阿亮(化名)将房东及申请执行人告上法庭。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停止对该房产的执行。律师提醒,购买二手房可采用分期付款,以降低购房风险。

2012年8月16日,阿亮向阿念、阿莉(化名)夫妇购买位于鲤城区的一套房产,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做了公证。阿亮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后,阿念、阿莉将房屋及其所有权证书交给阿亮掌管、使用,并办理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目前该房产已由阿亮实际使用,但他多次要求阿念、阿莉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未果,导致该房产至今未能过户。今年3月,法院的一纸执行通知书让他傻了眼,被执行的正是他向阿念、阿莉购买的房产。

原来,因为民间借贷纠纷,2012年7月31日,阿西(化名)将阿念、阿莉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偿还借款1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庭经审理于2012年10月9日作出判决,支持阿西的诉求,但阿念和阿莉未履行义务,法院于2013年3月25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阿念、阿莉的财产。

阿亮于2013年5月14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遭驳回后,他于2013年6月4日以阿西、阿念、阿莉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认为,阿亮与阿念、阿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该房产目前仍属阿念、阿莉所有。但合同签订后,阿亮依约支付了全部房款,阿念、阿莉也已将房产交给阿亮实际使用,虽然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阿亮对此不存在过错,根据相关规定,应停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福建佳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金文、林耀龙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购房者即便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此时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仍为原房东。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前,购房者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分期付款,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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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24岁还在读大三的老阿姨,给大家一个忠告,一定一定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你只有真正经历过了,才知道没有学历,你甚至连一个机会都得不到。我现在专升本上了大学,在我专科实习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特别优秀,基础很扎实,带他的老师也很喜欢他,但就因为他是专科毕业,最终没能留在那里。而且考研,有很多学校是明确专硕不收专升本学生的(就我的专业来说),只能考学硕。没有一个本科学历真的很难,尤其是在我们都是普通人的情况下。即使你现在很迷茫,但你也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这样后来你希望改变,也比由专科挣扎轻松得多。大家现在都还很年轻,珍惜你们现在无尽的可能性,我已经因为自己的选择,失去了很多机会。以我为鉴,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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