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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查封房产遭私下过户 不动产登记中心被责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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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3 15: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的挺后悔自己高中没好好学习,自己曾是湖北八校之一的学生,毕业之后看着自己的同学不是985就是211,也许当时可能觉得没啥差距,但是真就一本管学习,二本管纪律,三本管卫生,985大学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以及教育资源,真的不是二本,三本可以比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学习,我个大学生看个这个,快感动死了。
本报讯(通讯员 江研 记者 张源源) 近日,江宁区人民法院公布称,该院一起执行案件中,明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居然被私下过户给案外人。法院经查,发现这是登记部门违法办理了房产过户,于是责令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当事人赔偿。目前,申请执行者已经拿到全部赔款。  市民小赵此前借给小崔夫妻俩7万元,白纸黑字写下了利息和借款期限,不过到期后,小崔夫妻俩并未还钱。为此,小赵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在诉讼中提出保全申请。江宁法院依照他的申请,裁定查封了被告夫妻俩位于镇江的一套100多平米的房产。  根据法院判决,小崔夫妻需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7.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江宁法院执行局法官首先赶至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该被查封房产情况,却意外发现,这套房子已被变卖,过户到了案外人何某名下。  与此同时,当执行法官对小崔夫妻俩名下财产再次调查时,发现两人均已下落不明,名下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经调查,法院发现了该不动产登记中心未依法履行协助义务、违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事实。执行法官当场向中心负责人示明其作为协助义务人的违法行为和法律后果。该中心负责人解释称,房屋登记中一些工作环节是外包给服务公司办理,这才导致出现差错。发现问题后,中心已经向被执行人住所地南京、老家四川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帮助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均没有查询到财产。  根据规定,江宁法院执行法官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责令其限期赔偿该案执行标的额赔偿款。该中心负责人也主动承认错误,一再向法院表示歉意。裁定下发后没多久,登记部门将7.6万余元赔偿款汇至江宁法院。法院随即将执行款发还给申请执行人小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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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24岁还在读大三的老阿姨,给大家一个忠告,一定一定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你只有真正经历过了,才知道没有学历,你甚至连一个机会都得不到。我现在专升本上了大学,在我专科实习的时候,我有一个同学特别优秀,基础很扎实,带他的老师也很喜欢他,但就因为他是专科毕业,最终没能留在那里。而且考研,有很多学校是明确专硕不收专升本学生的(就我的专业来说),只能考学硕。没有一个本科学历真的很难,尤其是在我们都是普通人的情况下。即使你现在很迷茫,但你也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这样后来你希望改变,也比由专科挣扎轻松得多。大家现在都还很年轻,珍惜你们现在无尽的可能性,我已经因为自己的选择,失去了很多机会。以我为鉴,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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